牟其中案侦破始末

来源: 互联网

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南德公司金融部负责人、信用证的经办人之一姚红在北京落网。在姚的住处,专案组获取了大量证据。姚交代,她在经办信用证时,因害怕出事,在公文存入公司档案室之前,她把所有原始文书都备份留底,这,为此宗涉案金额达七千五**美元的信用证诈骗案,提供了突破性的关键物证。

在此后长达一年的缜密侦查过程中,武汉市公安局长史昌旭、副局长张光清亲自参与调查取证,经侦处、经保处、法制处等抽调三十馀警员辗转广东、四川、贵州、黑龙江和香港、澳大利亚等地取证和缉拿犯罪嫌疑人。

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一九九五年二月,被告人牟其中为获取银行资金用於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返还债务和集团业务,提出组建临时突击**小组,由被告人牟其中挂帅,组员有姚红、牟臣、牟波等人。牟其中经与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离职人员何君(在逃)合谋提出以进口贸易的方式,通过对外循环开立一百八十天远期信用证获取银行资金。」

现查明:一九九五年八月至一九九六年八月,南德集团以假进口的手段,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骗取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开具信用证三十三单,开证金额八千馀万美元,实际承兑三十一单,承兑金额七千五百馀万美元。截止一九九七年四月止,南德共返还湖北轻工三千九百馀万美元用於循环开证,造成湖北省轻工公司三千五百馀万美元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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