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传染病,我省是全国血吸虫病流行*严重的省份之一。11月20日,记者获悉,我省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血吸虫病防*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70%以上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阻断标准,60%以上达到消除标准;到2025年,全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力争2030年全省达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
意见明确,我省将结合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实施“水改旱”“水旱轮作”“挖池养鱼”和“蓄水灭螺”等,减少钉螺滋生面积。要积极实施以机代牛耕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引导和帮助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到2020年,血吸虫病流行区家畜圈养率达到90%;到2020年,有螺河道新建水利工程结合血防措施率达到90%。
在湖岸、沟渠地带营造生物隔离带,建立林业血防生态安全体系。到2020年,抑螺防病林覆盖率达到95%。进一步完善封洲禁牧长效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淘汰牛、羊、马等家畜传染源,严禁复养现象发生。对违反禁牧规定的坚决处罚,属外地区养畜户来放牧的,暂扣家畜。
建设单位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要向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与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采取必要的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措施。项目规划中及开工前未进行卫生评估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和办理开工手续。